一、計畫依據:
(一)依據家庭教育法第 2 條規定辦理。
(二)教育部 103 年度補助各縣市政府推展家庭教育實施計畫辦理。
二、活動目標:
藉由自我內心描述分享家訓對個人成長發展的影響、心得與感想等,喚起兒孫親情重溫及重視父母、祖輩教導、指引及提醒訓勉的溫馨感人話語,進而增進為人處事的方法和提升個各家庭重視品格道德與家庭倫理的觀念,帶動社會一片祥和的氣氛。
三、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嘉義縣政府
(二)主辦單位:嘉義縣家庭教育中心
(三)承辦單位:鹿草國小
四、辦理時間: 103 年 4 月 7 日至 103 年 5 月 30 日。
五、甄選對象:
(一)本縣各國中及國小學生。
(二)組別分為:
1.國小(中年級組)
2.國小(高年級組)
3.國中組
4.社會組
六、甄選名額:
(一)國小組:請各校各組別(中年級及高年級)各推薦 1 名( 12 班以上各組可推薦 2 名、 18 班各組可推薦 3 名)。
(二)國中組:請各校推薦 6 名( 12 班以上可推薦 9 名、 18 班各組可推薦 12 名)。
(三)社會組:有意願民眾自由報名參加
七、甄選方式:
(一)本縣國中小組,請各校依本計畫第六點先行初選,獲初選推薦者請填寫尋找家庭記憶-「家訓-我家的智慧典藏」徵選活動報名表。
(二)本縣國中小組及社會組交件說明:交件期限,自 103 年 5 月 5 日至 103 年 5 月 16 日作品送達以郵戳或親自交件日期為憑。
(三)交件地點:嘉義縣鹿草鄉鹿草國民小學教務處收,地址: 611 嘉義縣鹿草鄉西井村
296 號。電話: 05-3752004*204 。
(四)注意事項:請於信封袋上註明「尋找家庭記憶-「家訓-我家的智慧寶藏」甄選活動」
比賽活動字樣,並請於參賽作品繳交或郵寄時注意勿摺疊,以免作品毀損。
(五)得獎公布: 103 年 5 月 28 日前公布比賽成績,並公告於嘉義縣教育資訊網
http ://http://www.cyc.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