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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林家宏 - 公告 | 2012-05-18 | 點閱數: 794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 101 年五月一日府消字第 1010005172 號函辦理。

二、請善用班級聯絡簿、通知單、學校等多元管道及班會、朝會、班親會等活動時間,

加強學生防溺宣導,並提醒學生勿至設置警告標示或吳合格救生員看守之水域場所戲水。

三、另請各班導師強化學生家長支聯繫,請家長注意學生假日出遊地點,共同防範學生溺水事故發生。

四、邇來溺水案件中自殺項目大幅攀升,請加強自殺防治工作及宣導,避免憾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