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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林家宏 - 公告 | 2013-04-26 | 點閱數: 659

一、依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資料顯示,大陸地區自 101 年 3 月 31 日起陸續公布數十名人類感染病例;而 H7N9 禽流感病毒確診病例中,有數例曾與禽鳥接觸或宰殺活禽,病例臨床表現多為早期出現發燒、咳嗽及呼吸短促等呼吸道感染症狀,而後發展為嚴重肺炎甚至死亡。

二、雖現階段無證據顯示有人傳人現象,但為能預防感染 H7N9 流感,仍請加強以下衛教宣導事項:

(一) 如鄰近大型養禽場,或學校、館所、家庭有飼養禽鳥者,請協助宣導並注意下列事項:

1. 飼養禽鳥需避免與野鳥接觸或共用食器。

2. 定期清洗、消毒養禽設備及其排泄物,清消時應戴口罩。

3. 避免直接接觸家禽、鳥類或其糞便。接觸過家禽、鳥類或其分泌物後,要立刻用肥皂和清水澈底洗淨雙手。

4. 飼養的禽鳥死亡時,請密封包裝後,以一般廢棄物處理,由垃圾車清運;如有疾病疑慮,可洽所在地動物防疫機關處理。

5. 接觸禽畜後 10 天內,如出現發燒、咳嗽、喉嚨痛等類流感症狀或結膜炎,請戴口罩就醫,並主動告知禽鳥接觸史。

(二)學生參與校外教學、實習等,請提醒避免接觸不明禽鳥,並請教職員工生注意個人之預防方法如下:

1. 養成良好個人衛生習慣、注意飲食均衡、適當運動及休息,維護身體健康。

2. 用肥皂勤洗手,不亂摸口鼻及眼睛。

3. 肉品及蛋類必須完全煮熟後再食用。

4. 料理生鮮禽畜肉品及蛋類後立即洗手,刀具、砧板也要澈底清洗後才能再度使用。

5. 不要購買或飼養來源不明或走私的禽鳥。

6. 避免接觸禽鳥及其分泌物,若不慎接觸,應馬上以肥皂澈底清潔雙手。

7. 非必要或無防護下,避免到生禽宰殺處所及養禽場

三、請地方政府及學校備妥相關防疫物資,如觀察或據報學生有身體不適情形,學校應幫忙學生量體溫並提供合宜之協助。

四、本部已建置流感防疫專區網站( http://www.perdc.ntnu.edu.tw/anti-flu/),可逕自參閱。有關最新疫情等資訊,可查閱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網站(http://www.cdc.gov.tw)之「H7N9 流感專區」,並請善用其宣導資料。